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省教科办公布了《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年度项目:
①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③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④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⑤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1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
2.专项项目:请申报教师认真查看各专项申报要求。
二、报送要求
1.网上填报:本次为线上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22日期间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申报材料。
2.材料提交:请各单位(部门)科研秘书于2026年6月22日前将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博
联系电话:89811003
电子信箱:929172635@qq.com
附件: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5.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6.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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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安 琪
复审:孙 博
终审:魏鹤影